南京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条件
2021-05-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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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申报条件
1、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先进性、工业实用性。
新颖性条件:该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过、也未被公开使用过(口头公开也不行)。
先进性条件: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加先进,是行业内一般从业人员所不知的、也不易发现的。
实用性条件:该发明能够投入实际使用,创造工业价值。
2、而且针对不同的发明创造,应该申请对应的专利权。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的新技术方案,可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二者结合的,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与色彩等结合的新设计,则适合申请外观专利。
3、但是对于除了以上提到的,还有一些属于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客体: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4、在中国,专利遵循“先申请原则”,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所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将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有助于企业技术保护与提高效益,因为专利具有独占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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