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1年安徽省级工法评审要求条件?
2021-04-01 发布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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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21年安徽省级工法评审要求条件?
评选要求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省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每年更换三分之一及以上,原则上每位评审专家连续参加评审工作不超过三年。评委会成员还应满足多专业、多学科的需要,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优先选任。
评选要求二、
省级工法的评审应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评审专家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工作,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保证工法评审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同时要注意工法技术的保密性。
评选要求三、
省级工法评审实行专家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不得评审本企业工法。
评选要求四、
安徽省级工法的评审程序要求:
(一) 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省级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评审委员会内设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水利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四个类别的专业评审组,各由一名委员兼任组长;每个评审组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
(二) 专业组评审实行主、副审制。每项工法,随机抽取无利害关系的主审专家1人,副审专家2人。每项工法在评审会召开前由主、副专家详细审阅材料,对工法的关键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可靠性、推广应用价值、文本编制质量等进行初审,并向评审组提交初审意见。
(三) 专业评审组审查。评审组审查材料,听取主、副审专家对工法的初审意见,评审组成员通过实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专业评审组审查意见,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有效票数的,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 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委员会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对各专业评审组提交审查通过的工法进行评议审核,全体成员实名投票,有效票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通过,形成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经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级工法政策咨询: 187 551 50022
评选要求五、
经评审通过的省级工法名单,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并颁发证书。
评选要求六、
已批准的省级工法有效期为八年,超出有效期的省级工法仍具有先进性的,原工法完成单位可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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