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条件和材料指南
2020-09-14 发布
类 别:
合肥专用展会 区 域:
高新
联 系 人:张蕾
联系电话:18755150022
联系 Q Q:2881391787

联系微信:WT18755150022
(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 轻信息网 上看到的 合肥专用展会信息,谢谢! )
一、申报范围及类别
申报范围:中国声谷产业园入驻企业;企业落地在合肥市其他区,县内符合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均可申报。
申报类别《实施细则》中的所有类别。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项目单位除满足《实施细则》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平台类项目要有明确的资金筹措方案,平台建设总投资除补助资金外,自筹资金须有资金筹措方案,并提供依据证明(如自由资金、银行贷款、股东出资等),并附平台建设专家论证方案。
2. 引资引智引技类龙头企业落户奖励项目,需提供企业在本地市级运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地职工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状况、银行账户资金来往状况,房租水电支出状况等。
3. 首台(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已列入2019年中国声谷首台(套)创新产品推荐计划产品目录的产品可申报(详见《关于引发2019年中国声谷首台(套)创新产品推荐计划的通知》(语音办[2019]9号,享受财政补贴后自愿免费示范应用。
4.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营业收入上台阶的奖励、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软件著作权奖励,本次支持期限为2018年8月以来取得的软件著作权。
5. 申报创业团队创业项目,原则上要求报名参加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大赛的项目;
已获得2017年或2018年中国声谷建设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项目未实施,不得再申报本次政策支持;
7. 此次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列入2019年中国声谷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在项目资金申报表内注明项目备案号。同时,申报企业需已加入国家工信部软件统计平台报送统计数据。
(二)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信委(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各有关市经信局(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软件服务业处)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并附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
(三)加强项目申报事前核查。推荐项目前,县(区)级经信主管部门必须对所有申报项目的企业开展事前核查,县(区)级现场核查率必须达100%;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申报项目总数的50%。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申报项目,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四)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信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市经信委(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经信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七)联系方式:0551-65300518 或18755150022(微信同步)
温馨提示:安徽省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条件和材料指南信息由轻信息网网友发布,其真实性及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轻信息网仅引用以供用户参考。详情请阅读轻信息网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