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2020-09-0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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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资金补助标准:
(1)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高3000万元。
(2)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即阶段资金),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即第二阶段资金),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即第三阶段资金)。
(3)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和资金管理各项规定,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本项目配套资金与省级补助资金同步足额到位。
下面,主要讲解安徽省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申请各项条件要求:
要求一、职责分工
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是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单位,项目单位承担项目主体责任。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须与项目单位签订资金监管使用协议。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进行监督检查。
要求二、评估程序
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工程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项目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由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复核。
(一)项目单位在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中期评估/终期验收日期3个月内开展总结和财务审计工作,并向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提交总结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
(二)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估会议,审核相关材料,重点对项目单位自筹和财政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设备购置,研发人员实际到位等开展现场核查。根据评估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上报中期评估/终期验收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实施、调整及资金申请建议。
(三)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组织开展评估复核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相关市发展改革委。
(四)相关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反馈意见,督促项目单位开展项目整改或已发生费用审核工作,并在限定时间内将完成情况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五)省发展改革委对各地整改情况或已发生费用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后,按程序下达资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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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安徽省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申请条件要求及资金补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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